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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甘肃拟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
新甘肃客户端7月2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甘肃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防止规模性返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条例(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祁连山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应当鼓励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绿色种植养殖技术和设备;建立政府、村级组织、企业、农民等各方面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耕地养护、修复、休耕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
《条例(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救助制度。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