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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系列评论之一
如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为评价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关卡,前者是珠峰大本营,而后者则是登顶的挑战。所以,这也是我们在2020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这一荣誉时总是在强调的“文明创建一直在路上”。这个“路上”,不仅意味着我们不能见到一点荣誉就放松,更是要求兰州要继续踔厉奋发、再攀新高!
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关键在“典范”二字。全国文明城市已经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典范”则要在这些城市中优中选优。相比文明城市,文明典范城市更具引领性、示范性和标杆性。“典范”追求的是更高水平的城市文明、更高层次的城市品质和综合竞争力,要具备更高效的治理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更良好的文明习惯、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和谐的社会氛围。
读懂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规则,我们就能明白这个工作不仅意味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升级换代,而且还要“而今迈步从头越”。实事求是地说,兰州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路,很不容易。自2005年正式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历经1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终于在2020年成功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但这个荣誉,也只是达到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起步标准。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文明追求永无止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标准和要求也都更高,这都对我们的城市发展和文明进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对标典范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自我超越,才能不断实现城市文明的进境。换而言之,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既是顺应文明城市创建新形势、开启精神文明建设新征程的迫切需要,更关系到兰州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当作一个契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对标典范、争当典范,推动城市文明水平、发展水平、治理水平来一次大进步、大跃升,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为积极履行“先发力、带好头”的使命担当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的华章。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