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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整“商转公”政策、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全面推行“带押过户”,持续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近日,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相关通知,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逐步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抵押网签备案信息、抵押贷款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实现业务“一站式”办结。

为进一步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推出惠民便民新举措,不再要求缴存职工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只需偿还公积金贷款核定超额部分,切实减轻了缴存人筹资压力。同时,将缴存余额倍数由18倍提高至24倍,缴存时间由原来五档调整至三档,并相应提高时间系数,人均贷款额度增加至10万元以上,以更大力度支持群众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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