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昨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一季度,宁波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与全省基本持平。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宁波CPI涨幅列第17位,在全省11个地市中列第5位。
“受复杂国际环境及国内疫情频发影响,尤其是一季度我市出现散发疫情,对居民消费品价格造成了一定影响。”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副队长、新闻发言人金小天解释。
据金小天分析,一季度猪肉价格同比下降37.0%,是推动食品价格由涨转跌的主要因素。受此带动,猪肉相关商品价格回落明显,一季度的食用动物油、其他畜肉及副产品价格同比分别下降35.3%和33.0%。
从鲜菜价格看,由于去年基数较高、今年气候有利,加上保供稳价政策及时有力,一季度鲜菜价格同比下降5.2%,其中1月、2月鲜菜价格同比分别下降8.6%和10.9%。3月份,随着多地散发疫情对蔬菜采收、运输造成不同程度干扰,以及汽柴油价格上涨导致运输成本增加,使得鲜菜价格开始快速回升,同比上涨5.5%。
一季度,工业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3.7%,影响CPI上涨1.1个百分点。受国际能源价格持续攀升,以及国内成品油和石油制品价格不断上涨影响,一季度能源价格同比上涨15.2%,其中,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23.2%、25.4%和68.8%。今年以来,受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新能源购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小汽车和非机动车等厂家不同程度提价,带动交通工具价格开始普遍上涨。一季度,交通工具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能源小汽车价格上涨2.0%,燃油小汽车价格上涨1.4%。
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1%,影响CPI上涨0.4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服务价格受去年下半年涨价的延续影响,同比上涨4.0%。春节期间居民以就地过年为主,网络文娱消费及近郊游需求增加,带动旅行社收费、在外住宿、网络文娱服务等项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7%、3.9%和2.4%。(俞永均 李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