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法与公司法的区别

外商投资法与公司法的区别如下:

1.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比例未作规定,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而三个涉外企业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适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二、外商投资的基本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外商投资在中国最初的也是目前最主要的方式,通常被合并为“三资企业”。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性公司,中外合作开发、BOT方式、创业投资企业、补偿贸易、租赁经营等。

三、外商投资包括什么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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