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效预防工程款拖欠措施
有效预防工程款拖欠措施如下:
1.可以要求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垫资,作为工程的保障;
2.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
3.可以邀请第三人见证或签订担保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拖欠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怎么收集拖欠工程款证据
1.合同签订的证据:施工合同或工程合同、会议记录等
2.合同履行的证据:开工登记表、材料购买、施工登记表等证明进行施工的证据材料
3.债权金额确定的证据:对账单、工程费用确认单,或者施工日期记录、工人工资单、材料费清单等。
4.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告的营业执照、工商局查询的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