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引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资料图】
为帮助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收下我们为您特别制定的这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尽早恢复健康生活。
一、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的特点和症状
奥密克戎变异株是目前疫情的主要毒株,国内外大量数据证实其致病力和毒力已明显减弱,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引起的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的比例低于流感。很多人感染后没有症状或症状相对较轻,常见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一般感染后病程为3-7天左右。
发病第一天:症状较轻。可能感到轻微咽干咽痛、身体乏力。
发病第二天:开始出现发热症状,部分人可高烧至39℃左右,同时咽部不适感加重。
发病第三天:症状最重的一天。发热仍然存在,浑身酸疼乏力,咽痛加剧。
发病第四天:体温开始逐渐下降。但仍然咽痛咽痒。一部分人开始流涕、咳嗽。
发病第五天:体温基本降到正常。但是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身体乏力仍然存在。
发病第六天:不再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加重。前期病毒导致的呼吸道黏膜破坏,人体通过流涕、咳嗽排出坏死的细胞。可能出现核酸检测结果转阴。
发病第七天:所有的症状开始明显好转。核酸检测结果很大程度可能转阴。以上症状发展较为常见,接种过新冠疫苗并完成加强免疫的人群病程更短、病情更轻。但少数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有免疫性疾病、肿瘤患者等特殊人群,有时病程较为复杂。如果感染病毒5天前后,出现明显憋气症状,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
二、居家健康监测
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以无症状和轻型病例为主,大多不需要过多治疗,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可居家自我照护,居家期间应当每天测量体温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休息,平衡营养,减少焦虑、恐惧、烦躁情绪,无症状感染者无需预防性服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
三、居家健康治疗
新冠病毒感染者如出现症状需要居家治疗服药时,要按药品说明书服用。药物所能发挥的作用主要是缓解症状,建议在出现症状初期对症用药,可以适当备药,但无需大量囤药。
(一)发热: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连花清瘟胶囊等;
(二)咽干咽痛:地喹氯铵、六神丸、清咽滴丸等;
(三)咳嗽咳痰:溴己新、氨溴索、肺力咳合剂、橘红痰咳液、急支糖浆、小儿止咳糖浆、小儿清肺止咳片等;
(四)流鼻涕: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
(五)鼻塞:塞洛唑啉滴鼻剂等;
(六)恶心/呕吐:桂利嗪、藿香正气水、奥美拉唑、铝碳酸镁咀嚼片等。
特别注意:如您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平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的人员,一定要规律服药,注意监测血压、血糖,控制好基础病,避免因新冠病毒感染导致基础病加重。新冠感染病原体为病毒,不要盲目使用抗生素、不要叠加用药,以免出现药物过量风险。用药时还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保质期。
四、医院就诊指征
市民朋友们在感染新冠病毒后应做好健康监测,在出现以下任何一种症状后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一)呼吸困难或气促,呼吸频率≥30次/分;
(二)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三)体温35℃及以下;
(四)胸部感到持续疼痛或持续压迫感;
(五)头晕、无法醒来或无法保持清醒;
(六)皮肤、嘴唇或指甲床苍白、灰色或发青;
(七)抽搐;
(八)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九)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十)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市民朋友们,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感染新冠病毒后请不要惊慌,积极做好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密切关注有无就医指征。如您需要医疗帮助和药品支持,请及时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签约医生,由他们为您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同时市卫健委依托“鹿城健康365”小程序,建立“互联网医院”统一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网上诊疗咨询服务。祝市民朋友们健康平安,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2月17日
来源: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