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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参保人员经申请认定后,跨省异地就医时无需备案,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报销结算,待遇标准按我市现有标准执行

本报讯(孙建伟 李彤)近日,我市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参保人员经申请认定后,跨省异地就医时无需备案,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报销结算,待遇标准按我市现有标准执行。

据悉,我市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员,自评审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跨省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其他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异地治疗费用执行我市现行政策。报销时限为每年6月和12月受理。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试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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