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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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重点任务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本报讯(记者籍明泉)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领域简化审批,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以便民利企为导向、诚信守诺为支撑,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通过建立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许可、监管部门履诺核查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真正向宽进严管、高效便民、公开透明转变,加快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现代治理模式。
《方案》提出7项重点改革任务。
明确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将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编制形成《邢台市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时,行政审批实施部门按照“承诺限期补齐补全、承诺代替申请材料、承诺免于实质审查”三种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核查办法和违反承诺后果等,申请人自愿作出限期补齐补全、符合容缺条件、材料真实有效等书面承诺,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并核发证照批文。
制定规范的实施标准。市有关部门根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告知承诺标准,结合审管分离实际,建立本系统统一规范的告知承诺标准,逐项制定告知承诺实施细则,明确承诺条件、承诺内容、承诺书替代的具体材料、履行承诺核查方式、监管主体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
编制统一的告知承诺文本。市有关部门对照事项清单,结合我市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参照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全市统一的告知承诺书,明确事项名称、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等内容。
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市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告知承诺事项实施清单。各级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审批应用系统改造升级,实现一般审批程序和告知承诺审批程序“双轨制”运行,确保线上线下的事项、材料、流程、时限等标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
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有关部门按照省统一安排,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将申请人承诺信息及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