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11日),南山深湾片区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T208-0054宗地的使用权(以下简称本宗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此宗地面积约10376.82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9200平方米,目前因资金问题处于停工状态。地块起始出让价约75.4亿,于2022年11月26日9时进行转让。

同时,前海挂牌一宗新型产业用地,宗地号T102-0378,土地面积为64504.46平米,总建面达约33.8万平,于2022年12月12日15时出让。


(资料图片)

这两宗地的位置都非常优越。

一、深湾T208-0054

原恒大竞得地块,建面约28.9万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转让人委托,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T208-0054宗地的使用权(以下简称本宗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

公告期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0日,挂牌期自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6日9时止。现予公告。

交易标的物信息: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深地合字(2017)8022号

(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二)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土地性质: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深湾三路与白石四道交汇处东南角 ;

(五)土地使用年期30年,自2017年12月19日起到2047年12月18日止;

(六)土地面积:10376.82平方米;

(七)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9200平方米,其中:地上规定建筑面积280000平方米(其中办公248420平方米,商业17000平方米,文化设施用房14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580平方米)。

地下规定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其中商业8000平方米,办公1200平方米)

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公众通道等不计容积率;

(八)建筑容积率:≤27.0;

(九)建筑覆盖率:≤70% ;

(十)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19027号;

(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深规土许NS-2018-0009号;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0-0051号;

(十三)产权状态: 抵押 ;

(十四)租赁状况: / ;

(十五)瑕疵及其他注意事项:

1、本宗地建设项目自2021年9月开始停工,项目基坑桩基础已完成,土石方大面已开挖至基底标高(-42.40米),基底承台和坑中坑尚未完成,宗地按现状转让。

2、本宗地建设项目因长期停工、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尚未定标,后续基础底板相关工作无法正常启动。同时因资金问题,土石方单位和基坑支护单位现已停工。项目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变形、渗漏裂隙及积水、钢筋等材料锈蚀、影响片区地下道路建设、临时用地收地、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风险,相关问题风险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3、本宗地建设项目已办理完成部分报批报建手续,包括限高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环评批复等,尚未取得消防审查意见书等。竞得人竞得后需自行重新办理/变更相应报批报建手续,相关风险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4、本宗地建设项目存在逾期竣工风险,存在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风险,相关风险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5、本宗地存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风险,如宗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按国家和深圳市关于闲置土地相关规定处理,相关风险事项由竞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6、本宗地建设项目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地使用期已满、逾期使用欠费、拖欠工程款,合同相对方索赔、维权等问题,存在的经济与法律风险由竞得人自行评估。

7、转让人已与南山区人民政府签订《T208-0054地块产业监管协议》,由南山区人民政府对本宗地项下的总投资额、产值规模、地方财力贡献等事项进行监管,并约定土地使用权人就监管事项应满足的标准和条件。该协议须由竞得人承接,若后续竞得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本宗地的相关产业监管要求及实际监管的,由竞得人自行评估风险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

8、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本宗地项目建成后存在部分物业须在约定期限内自持的要求,竞得人须承接相关要求。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因实际需要对项目的销售限制条件进行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竞得人应按规定补交地价。(%1) 转让宗地情况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人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宗地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竞得人对宗地现状无异议。

(十七)转让人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交易标的物的转让条件

(一)交易标的物转让的起始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亿肆仟叁佰贰拾万零叁仟陆佰元整(小写¥7,543,203,600.00元),竞价阶梯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20,0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亿元整(小写¥800,000,000.00元),前述价格为含税价。

查看此前的资料显示,T208-0054宗地于2017年12月19日 由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以出让起始价人民币555200万元竞得,原本要打造恒大总部。

二、前海宗地T102-0378

建面约33.8万平

T102-0378位于前湾片区十单元01街坊,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土地面积为64504.46平米,总建面达约33.8万平,挂牌起始价19.81亿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项目位置非常优越,周边有前海哈罗小狮幼教中心、前海润峯府、龙光前海天境等项目。

宗地号为T102-0378,出让宗地总面积64504.46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面积5014.57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5190.88平方米);

其中,本宗地规定建筑面积337950平方米,包括:研发用房202320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600平方米),研发配套用房1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4000平方米,地下5000平方米),配套宿舍11468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000平方米(熟食中心),交通市政设施950平方米(环卫设施7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250平方米)。

产业监管协议书显示,乙方在本宗地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600,000万元;

本宗地将打造深港合作重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乙方已引进港资机构使用的研发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乙方持有的研发用房中已引进机构使用的总建筑面积的60%;本宗地内乙方持有的研发用房中,用于引进港资机构的研发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乙方持有的研发用房总建筑面积的60%。

地块实景图

宗地出让条件:

本宗地采用“不竞地价、竞无偿移交且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的研发用房建筑面积”规则挂牌出让,即:无偿移交且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的研发用房建筑面积,达到竞无偿移交研发用房最高建筑面积(202320平方米)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未达到无偿移交研发用房最高建筑面积时,以无偿移交研发用房面积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达到无偿移交研发用房最高建筑面积,如只有1个竞买人,则确定其为竞得人,如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无偿移交研发用房最高建筑面积,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无偿移交研发用房最高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研发用房(含物业管理用房)、研发配套用房与配套宿舍限全年期自持。

未经市前海管理局允许,土地出让期内不得直接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本宗地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72个月内应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本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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