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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原标题: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社会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作用,扩大罗湖区保障性住房供给,现面向社会广泛筹集具备条件的各类房源作为罗湖区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包括住宅或商务公寓、符合条件改建为租赁住房的既有非居住房屋、城中村房源、其他社会存量用房。有关事宜如下:

一、房源规模:房源套数罗湖区内≥100套,罗湖区外≥200套,集中成栋布置。

二、交通因素:周边交通便利,基本生活配套成熟,其中罗湖区外的房源需在轨道站点出入口1000米范围内。

三、房源条件:房源应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质安全条件,房源单位对房屋安全负责。

经审核满足保障性住房基本条件后,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公共住房规模化租赁筹集实施细则》(罗府办规〔2022〕4号)组织实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面谈等方式,积极向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推荐合适房源(申报表详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22209984(何工);22185616(曹工)。

邮寄及面谈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商务中心39楼(深圳市罗湖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万达丰大厦7楼(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

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szlh.gov.cn/lhzfjsj/gkmlpt/content/10/10446/post_10446937.html#1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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