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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深圳市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民特144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申请。
8月7日,云南城投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3)深国仲受5793号-4《仲裁通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
就仲裁协议效力纠纷,云南城投向深圳市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确认《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目前申请书已被驳回。
据了解,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涉案的金额约11.59亿元(云南城投按持股比例36%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2023年6月30日,云南城投已对该逾期担保事项按担保合同约定确认了预计负债26026.59万元。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于2023月7月24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云南城投名下价值4.17亿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并以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保单保函向昆明市西山区法院提供担保。深圳国际仲裁院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扣押、冻结云南城投名下价值4.17亿元的财产。
截至10月09日,云南城投(600239.SH)股价收盘2.34元,跌-4.27%,成交总额1.07亿元,总市值35.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