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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吉林网
为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7月26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宝深入敦化市开展巡河、巡田工作,以直插现场、直击问题的方式全面开展督导调研工作,推动“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调联动机制落地达效。
珠尔多河是牡丹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额穆镇张广才岭山脉老爷岭西南,在黑石乡丹南村西北汇入牡丹江,是当地十分重要的河湖资源之一。在距敦化市区100多公里的珠尔多河额穆段现场,调研组一路沿河巡查,认真听取市级河长就珠尔多河水资源保护、环境治理、河岸监管等情况的介绍。详细询问了“河(湖)长+检察长”协助机制的落实情况,并就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河流环境治理,依托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在大石头镇红星村粮田,调研组详细询问粮食种植结构、病虫害防治、粮食产值等情况,与当地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就即将正式实施的《黑土地保护法》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调研组要求敦化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黑土地保护的广泛共识,构建黑土地保护大格局。
就全力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调联动机制,调研组要求,全州检察机关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当中,发挥协作机制的联动作用,努力形成法律监督与行政治理的合力,让检察监督成为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与治理重要手段。
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主动磋商解决争议,共同转变思维,凝聚赢则共赢,损则同损监督共识。
要持续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帮助相关行政部门解决河流、土地治理中的问题,共同推进协作机制落地生根,早日形成“1+1>2”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