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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郑苗苗) “财产刑判项不履行,不能直接认定罪犯无悔罪表现,要综合考量……”,随着四位业务专家的授课结束,“山西省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暨老病残罪犯‘假暂’专项活动”同堂培训落下帷幕。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司法局和大同监狱共120余名从事“减假暂”相关审判、检察、执行工作的干警在市县两级检察院分会场参加了培训。
6个小时的授课,由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的四位业务专家“接力”完成,内容涵盖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的各环节和全流程。“课程设置很接地气,基本都是我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不确定的内容,老师所介绍的内容也确实提供了一些思路与参考。”参加培训的检察干警表示。
据了解,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会同市中院、大同监狱先后多次召开刑罚执行变更工作联席会议,就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会商,消除办案过程中的理解差异。2020年12月、2021年3月,市检察院联合市中院、大同监狱分别对11件假释案件和5件减刑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增强刑罚执行变更案件办理过程的透明度。2022年,市检察院办理的“监督梁某某提请减刑不当案”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媒体刊载与报道,而该案是减刑案件“实质化审查”理念的实践,也是同堂培训发挥积极作用,由“共识”向“落实”转变的成果。通过此次培训,“减假暂”案件各办理机关之间的统一认识得以进一步巩固与增强,为共同做好我市刑罚执行变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