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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全省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险情,助力地方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目前已累计下达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亿元。
近三年,省财政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累计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近3亿元,重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撑等。
省财政厅坚持未雨绸缪,分批下达资金。今年6月,安徽省进入主汛期,也是突发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提前谋划,联合下达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7000万元,并重点向大别山区及皖南山区倾斜。
同时,省财政厅坚持跟踪问效,防治结合。财政资金的持续助力,保障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防”“治”两端稳步实施,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近五年,全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51起,避免245人伤亡。同时,实现了2016年以来连续8年全省地质灾害“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