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加大安全知识宣教培训要求,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消防安全意识,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3月11日上午,齐齐哈尔中院邀请市消安消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教官王维军为干警开展了春季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以理论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培训中,王维军为参训干警强调了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四个能力”和“五个第一”要求,并结合真实案例,从火灾的危害性、如何查找火灾隐患、如何运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对水基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了实地演示,并与干警们展开深入交流。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丰富了干警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了干警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对院机关防范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参学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课的学习,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人人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有了更为深刻地认识和理解,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要从点滴小事做起,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单位及家庭的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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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市法院教育科

编辑:卞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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