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闽南网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进一步加快推动企业稳产达产增产

鲤城区制定出台

推动企业稳产达产增产五条措施

赶紧来了解下

01委托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代鲤城区担保公司)专项为鲤城区中小微企业预留5亿元担保额度,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担保费减半,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增信支持。办理方式为依申请享受。02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投保复工复产综合保险,区级财政给予30%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办理方式为依申请享受。

03对以下两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其4月11日-30日用电总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用电补贴:

①4月1日-10日平均日用电量比去年同期负增长,4月11日-30日平均日用电量比去年同期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②4月1日-10日平均日用电量比去年同期正增长,4月11日-30日平均日电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且增幅高于4月1日-10日平均日用电量同比增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办理方式为依申请享受。04对被纳入封控、管控区等封闭管理区的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规上工业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用工地在封控、管控区等封闭管理区),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2年4月与2月对比,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底全国调查失业率),2022年3至4月均按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待遇的,按该企业2022年2月失业保险实际参保且3、4月仍在岗人数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享受),每家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办理方式为依申请享受。

05对首次享受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或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的规模以上企业,区级财政再给予2万元的追加奖励。办理方式为免申即享。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黑涉恶、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全区各扶持政策的多项扶持政策奖励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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