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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公安交警在开展秋季开学季护学工作中发现,不少学校周边的车辆违停、行人非机动车乱象较多,例如很多家长骑电动车接送学生存在不佩戴头盔、一骑多载、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9月13日早间,记者跟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民警来到太白南路光华路十字。仅仅过了半小时,民警在路口查获纠处了多起不戴头盔、一车载多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仅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就多达36例。记者看到,有家长给自己戴了头盔,但没有给孩子戴,或是把头盔挂在车把手上、放在车座、后备箱里。更有甚者,电动车踏板处站立一名学生,后座坐一名学生,且三人都不戴头盔。对于一骑载多名儿童的原因,很多家长称自己是顺道送邻居的孩子上学,就多拉了一个,觉得距离也不远,就没有戴头盔。在民警开展教育批评的空隙,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家长,家长们纷纷表示,虽然知道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但还是因为“嫌热”、“忘了”、“走迟了,来不及了”等等原因,没有佩戴。
西安公安交警高新大队太白中队民警李欣告诉记者,电动车在设计载重有限,搭载多人重心上升,行驶稳定性变差,制动距离变长,行驶安全性大打折扣。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的有效措施。同时,头部是人体较为脆弱的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减少颅脑损伤的风险。李欣表示,从早间七点半到八点共纠处教育电动车违法行为数十例,其中大部分为送学生上学的家长,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要有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车多载、斜插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据公安部网站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3月,全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均同比下降10%以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行动开展以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坚持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劝导结合、行业示范引领、社会协同共治,有效提高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推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养成安全出行习惯,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面对两轮电动车不戴头盔、非法载多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抬头、反复的趋势,西安公安交警将继续结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格管理,加大查处、宣教力度。交管部门还表示,希望校方能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将交通安全教育引入常态化工作。在教学的同时,把交通安全一并抓好,给孩子们扣好人生交通安全的第一个扣子,做好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明出行的提醒。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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