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发布[南油地区]、[松岗中心地区东片]等多个片区规划调整。

[南油地区]法定图则03-10-06等地规划调整


【资料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南油地区]法定图则03-10-06等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原规划情况

本次法定图则局部调整范围涉及[南油地区]法定图则03-10-06等地块及部分规划道路用地,各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03-10-06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8981.1平方米,容积率为1.4,备注“部分现状改造,其余规划”;

03-10-07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1251.3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03-13-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广场用地(G1+S2),用地面积7159.7平方米,配套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备注“规划”;

03-13-02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U12),用地面积5484.7平方米,容积率为0.1,配套设施:变电站(户内GIS式,110KV),备注“现状改造”;

03-13-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用地面积3624.8平方米,容积率为4.0,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站,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03-13-04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7338.0平方米,容积率为2.5,备注“特别管制地区,规划”;

03-13-05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7982.0平方米,容积率为2.5,备注“特别管制地区,规划”;

03-13-0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2324.1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03-13-07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学用地(GIC53),用地面积20032.1平方米,容积率0.5,配套设施:初中(24班),备注“规划”;

03-13-08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0567.6平方米,容积率为2.5,备注“特别管制地区,规划”;

03-13-0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3554.6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拟调整方案

(一)根据法定图则地块边界、权属范围以及已列入城市更新单元项目范围,将[南油地区]法定图则原03-10-06、03-10-07、03-13-06地块部分用地,03-13-03、03-13-04、03-13-07、03-13-08、03-13-09地块及原法图部分规划道路划为GX01规划控制单元,单元面积为8.82公顷,单元主导功能为居住,配套设施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45班,用地面积≥204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

备注:“1、单元内地块划分、地块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等具体控制指标在下一步专项规划研究阶段明确。2、单元内规划道路线型可在专项规划中优化调整。3、单元内沿南山大道、东滨路一侧规划宽度不少于10米的公园绿地,总面积不少于5200平方米”。

(二)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03-13-01地块用地代码表述由“G1+S2”调整为“G1+G4”,用地性质表述由“公共绿地+广场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配套设施由“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调整为“公共厕所、小型垃圾转运站”,地块边界重新优化,其余不变。

03-13-02地块用地面积由5484.7平方米调整为3500.0平方米,用地代码表述由“U12”调整为“U1”,用地性质表述由“供电用地”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由“变电站(户内GIS式,110KV)”调整为“110千伏变电站”,备注由“现状改造”调整为“规划”,其余不变。

03-13-05地块用地面积由17982.0平方米调整为15237.0平方米,用地性质表述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其余不变。

03-13-09、03-10-07、03-13-06部分绿地面积指标(合计约5169平方米)纳入GX01规划控制单元中予以控制(详见单元控制要求备注内容);03-13-06剩余部分地块重新编号为03-13-10,用地面积调整为826.4平方米,用地性质表述由“公共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其余不变。

(三)优化图则调整范围内路网,规划粤海二道、南华路、粤海一道(新增)、规划一路(新增),其中粤海二道道路宽度18米,南华路、粤海一道、规划一路道路宽度16米,该部分道路线型及宽度可在下一阶段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结合地块划分和交通组织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

[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规划调整

近日,宝安管理局发布关于[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A418-0462宗地权利人深圳市双林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8-19地块用地面积为2698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2.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松岗中心地区东片]08-19地块拆分为08-19-01和08-19-02两个地块,其中08-19-01地块面积为17862平方米,08-19-02地块面积为9126平方米。

(二)08-19-0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2”,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观澜老中心地区北]法定图则15-05地块规划调整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老中心地区北]法定图则15-05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老中心地区北]法定图则,15-05地块用地面积为1376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3”,配套设施项目名称“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450平方米)”,备注“规划,用于落实104户非农未建房户指标(居住建筑面积为49920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15-05地块容积率调整为“4.5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调整为“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其余维持原图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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