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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1月1日,湖南省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情况通报。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情况通报
一、2022年7月5日,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石门县孙老二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芒果”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5日,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石门县孙老二水果店在夹山镇杨坪社区杨坪八组销售的“香蕉及芒果”(供货商:成果标果科技有限公司;规格型号:香蕉20斤/件,芒果38斤/件)依法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香蕉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3日将此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转交至本局。本局执法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向石门县孙老二水果店送达了№: LC-ZFFS220089-NCP7734,№: LC-ZFFS220089-NCP7736检验报告,并依法要求其立即采取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经过调查取证,石门县孙老二水果店于2022年7月3日-4日从“标果工厂”APP平台购进100斤香蕉及38斤小台芒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对于其购进的香蕉100斤,销售65斤,其余35斤因腐烂丢弃,芒果38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被抽样产品的供货方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未履行法定进货查验的义务,对此,本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