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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南讯 “大洲镇供月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农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该村村民合作社出售百香果的钱款3160元全部占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平南县纪委监委督导供月村党总支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的案例。

今年以来,平南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围绕乡村振兴领域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持续开展靶向监督,精准护航乡村振兴。从今年9月起,该县纪委监委统筹力量,列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有关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清廉乡村建设以及驻村干部作风6项监督重点,采取“室组地”“纪委+职能部门”联动模式,派出4个督查小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督促17个重点职能部门梳理资金项目责任清单691条,涉及金额1229万元,以强有力监督推动惠民政策有效落实。

(韦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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