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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王学钧
近日,针对引发热议的“芒种桥乡麦田长出十层高楼”一事,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一份“情况说明”——
经调查,网上反映的十层高楼占地类型属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芒种桥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纳入芒种桥乡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手续不完备。目前,该楼房处于全面停工状态;虞城县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已分别按程序依法立案查处;责成芒种桥乡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应该说,这份“情况说明”来得还算及时。坦承涉事楼房建设手续不完备,对相关事宜立案查处,并表示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这种应对舆情的姿态也颇显诚意。但是,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要抚平舆情,有不少事情还得尽快有个像样的说法。
涉事楼房占地属集体建设用地一说需要出示必要的证据。一栋十层高楼突兀地挺立在一片绿油油的麦田上,很容易让人产生楼房占地属于农用地的联想。按照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为了说明涉事楼房占地确属集体建设用地,当地就应及时把过硬的证明材料公之于众。
建设手续不完备一说需要作出明确的解释。建设手续究竟怎么个不完备法?缺了哪些环节?为什么?问题出在哪里?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说清楚明白,只泛泛地说一句建设手续不完备,更像是对着一脸疑惑的公众打哈哈。
立案查处需要有个令人信服的结果。“情况说明”中的立案查处,似乎只是把板子打向事发地芒种桥乡,并努力把问责“简化”为芒种桥乡的自查自纠。这更像是在敷衍了事。作为事发地,芒种桥乡虽难辞其咎,可也无法扛下所有的责任。一栋十层高楼拔地而起于麦田之上,负有监管职责的当地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不可能也不应该看不到。
既然如此,当地相关部门为什么非要等到有人上网“爆料”进而引发舆情之后,才如梦方醒,对涉事楼房立案查处?早干啥去了?为啥迟迟不肯行动?是因为工作不在状态而没能及时有所作为,还是因为被“公关”而主动选择对有关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如果是前者,当地相关部门就应该为监管上的慢作为承担应有的责任;如果是后者,当地相关部门就更应该为监管上的不作为承担应有的责任。
总之,麦田里的十层楼究竟是咋“长”出来的,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该被问责的监管部门及相关人员必须要为自己的失职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这样,发生在河南虞城的这一个案才能成为一声足够响亮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