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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种牙”便宜了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最高4171元
本报3月9日讯(记者 王晓菲)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自4月1日起,我省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将定价形式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停用“牙种植体植入术”等19个价格项目,设立“种植体植入费”等15个新口腔种植价格项目。此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此次优化调整对单颗常规牙种植全流程进行价格控制。单颗常规种植牙包括三项费用,即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种植体费用、牙冠费用。我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全流程价格,驻济省(部)属和军队三级公立医院最高为4171元(不含种植体、牙冠等可另收费耗材费用),包括种植全过程的诊察、生化检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扫描设计建模、麻醉、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的费用,其他等级医院下浮10%;除济南市区内三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和青岛市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可参照4171元执行外,其他市三级公立医院最高价格为3977元,三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按照当地医疗服务分级定价机制相应递减,具体由各市医保局制定。种植体执行四川联盟种植体集采价格,牙冠执行四川省开展的牙冠挂网降价后价格,公立医院零差率销售。根据国家医保局部署安排,集采结果4月底之前落地执行。
同时,我省将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不配合价格调控工作,维持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异常警示名单,定期公开并采取监管措施,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