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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挂网行为,严防改头换面涨价,我区将开展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要求相关医药生产企业于3月31日前主动完成相关产品价格调整。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介绍,我区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以来,2379家药品企业成功挂网药品2.6万个,2332家医用耗材企业成功挂网产品210万个,较好满足了医药机构多元化采购需求。

为做好新版目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的挂网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要求,我区对医药生产企业挂网产品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对价格异常上涨、价格总体偏高或明显高于挂网价格的情形,开展函询约谈提醒,纠治不当价格行为。

“我们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进行了核查,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存在未及时更新调整已挂网产品价格等情形,综合考虑此前有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现在设立窗口期,专项开展全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及时完成挂网价格更新降价工作。”该负责人说。

目前为相关企业挂网价格自查调整阶段。针对部分价格存疑药品,相关生产企业要开展自查,如情况属实,要求于24日前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入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模块完成挂网价格下调。针对其他挂网药品,生产企业针对本企业所有挂网品种开展自查自纠,再次核实药品挂网价格,如存在新的挂网价,于3月31日前主动完成相关产品价格调整。窗口期内完成价格动态调整的药品生产企业,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6月起,自治区医保局将严格落实挂网政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价格监测,严防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包装等改头换面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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