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记者逯风暴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11月底前,全疆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基本实现充电桩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需求。
10月12日上午,G3003线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米东服务区东侧的充电站内,2名施工人员在加固充电站雨棚。雨棚下,2座充电桩已安装到位,施工人员在调试整流柜等设施。
“米东服务区充电站工程于8月10日开工,计划于10月底建成投用。”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事业部主管景壹潭说。该服务区东西两侧充电设施已安装完毕,等平整地面、施划停车位、调试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
目前新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5万辆左右,并逐年增加。随着新能源汽车大量普及,车主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增加。尤其是长途出行时,新能源车车主存在一定的“里程焦虑”。
新疆高速(一级)公路里程已超过1.1万公里,服务区有111处,其中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投集团”)运营高速(一级)公路6966公里、服务区81处。
2021年,新疆交投集团开始在管辖服务区内建设充电设施,目前有10处服务区配备了充电桩。
“8月启动今年的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包含高速公路60处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117座,目前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将在10月底前陆续投入使用。”景壹潭说。根据车流量和需求量,每个服务区安装了不同数量的充电桩,可分别满足4—8辆车同时充电。每处服务区都有预留空位,后期如果车流量增大将会增加充电桩数量。
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新疆运营的服务(停车)区共有189处,11月底前,不仅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服务(停车)区也要能够提供充电基础服务。到2025年,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服务设施将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实现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更好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