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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据微信公众号“银川发布”,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银川市将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新建商品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调整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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