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29日讯(通讯员 崔林)利剑高悬、铁腕治污之外,生态环境部门更有服务经济发展的“雨露春风”。日前,《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将从事前引导、简化程序、入企帮扶指导等多个层面,帮企业、兴产业,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引导和提前介入 让产业布局和项目落地少走弯路
产业布局和项目落地,环保准入是重要的门槛,把关不严或把关不准,就容易产生项目在招引之后、落地之前,因踩中“生态红线”而被迫停止。
仅2021年,株洲市就有51个项目,因为不符合城市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而被否决。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周其伟介绍,《措施》的前两条,就是该局根据自身职能,将服务关口前移,针对上述情况的“对症下药”。
具体来看,就是持续优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成果应用,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准入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为株洲市优化经济发展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科学指导、精准引导。
此外,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还将开展重点项目“三比三看”活动,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工作,前置梳理项目难点,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落地选址关注问题、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注意事项、环评办理的程序规定等,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各类环保手续要件,确保项目建设在产业政策、选址选线、功能定位等方面不踩“生态红线”。
法定审批时限压缩90%探索“多评合一”试点 审批事项再“瘦身”再提速
产业落地、项目建设,环评审批是重要的先决条件。根据《措施》,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将环评法定审批时限压缩90%。
在前期精准引导、提前告知服务介入,以及现场指导的基础上,企业在办理环评报告书和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时,办理时限由法定的60个及3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为6个和3个工作日。
《措施》还明确,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待容缺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审议和批复;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环评文件及签署的告知承诺书后,直接出具审批意见;对高质量编制完成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一次性办理。
此外,株洲市今年还将探索“多评合一”试点,将建设项目环评、辐射环评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认证审批合并。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科科长廖伟庚介绍:“方案正在细化之中,今年将择机试点推进。”
轻微违法免罚和“无事不扰” 为守法企业“降压减负”
《措施》明确,株洲市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手段,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规范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基准,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防止“以罚代管”,禁止“一刀切”;出台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可不予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
周其伟介绍,株洲市将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信用动态评价,将评级结果纳入双随机抽查,构建以环保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差别化双随机监管模式。
“简单来讲,就是环保信用等级高的、连续多年守法经营的企业,我们非必要不打扰,但环保信用等级低、屡有环保违法记录的企业,肯定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周其伟介绍,今年将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向上争资和入企问诊指导 为市场主体治污“开源”“借智”
通过争取“真金白银”来培育市场主体,才会赢来发展的“增速度”。
《措施》明确,株洲市将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攻坚等各项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积极推进绿色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用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为质押物,向诚信企业放贷;积极拓宽企业在环境治理、科技创新方面的社会融资渠道,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
近三年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争取项目资金2亿多元。
此外,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中心,株洲市生态环境部门今年还将持续开展“送法规、送技术”专题活动,组建专家型指导服务团队,深入重点产业园区、重点项目现场开展“一对一”环保帮扶和指导问诊;主动做好企业上市辅导期的环保指导工作,帮助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使其尽快达到上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