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祝敏报道 4月24日,记者从衡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有效减轻刚性购房职工的经济压力,《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方案》已由衡阳市第五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方案》指出,对于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购买第二套住房符合使用公积金条件的,在提取公积金后,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80万元。
其次,为加大衡阳市人才引进购房力度,《方案》明确,对于高层次人才及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其他形式引进,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并还将在缴存时限、申请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
同时,今年,衡阳市将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其中最高缴存基数由19494元/月调整为20418元/月,最低由1540元/月调整为1550元/月;缴存职工其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额之和上限由4678元/月调整为4900元/月,下限由154元/月调整为15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