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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28日讯(通讯员 雷慕奇 陈乐 记者 刘燕娟)“经查询,今天报名参加的供应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竞标条件。”这是11月25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参与该院清廉文化长廊项目建设竞标供应商清廉状况查询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院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狠抓清廉项目建设,严把三道关口,强化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事前,把好项目招标公开关口,依法依规将工程建设项目在该院官网、政府采购平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公示,向拥有优良产品的供应商发放参与招标邀请函,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均能参与投标,形成充分竞争,避免小范围“围标”现象的发生。
事中,把好现场监督审查关口,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全程记录备案制度,确保问题可追溯、可倒查。利用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查询平台,结合法院系统掌握的行贿人信息,建立健全行贿人“黑名单”库。将近3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作为审查供应商能否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前置条件,以清廉机关建设带动清廉供应商建设。
事后,把好清廉项目验收关口,严格落实《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廉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明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的责任分工,对公职人员违反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严肃执纪问责;对供应商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同时明确,3年内禁止其参与该院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开展清廉项目建设,有利于形成以机关清廉带动供应商清廉的良好局面,形成崇廉尚廉、清廉清朗的社会氛围。同时,有利于斩断不法商人对法院干警“围猎”的黑色利益链条,巩固清廉机关建设成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据悉,自开展清廉建设以来,该院以清廉机关建设为主体,带动清廉立案信访大厅、清廉家庭、清廉法律职业共同体、清廉项目等“五廉”同建,打造清廉法院共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