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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3月2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涛)3月20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全面加强全市乡镇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今年湘潭市将全力推进10个乡镇示范消防站(应急救援站)项目建设。

根据有关要求,作为2023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今年12月底前,湘潭市在雨湖区姜畲镇、韶山市银田镇,以及湘潭县排头乡、河口镇、云湖桥镇、射埠镇,湘乡市梅桥镇、山枣镇、龙洞镇、潭市镇等10个乡镇,参照《乡镇消防队标准》,结合实际需求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

“应急救援站建成后,主要用于城乡火灾、森林火灾扑救及自然灾害救援,达到乡镇应急能力‘六有’(有机构、有队伍、有装备、有机制、有预案、有培训演练)建设要求。”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在前期乡镇消防所挂牌成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消防所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委托乡镇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确保消防所实体运行。

据悉,乡镇消防站所主要承担辖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许可、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同时承担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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