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法依“愿”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萍)“从我记事起,爸爸妈妈就天天吵架、打架,每次妈妈总是那个最弱的……”这是近日在临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年仅9岁的孩子说的一段话。
今年2月,原告王某起诉与被告权某离婚,双方均对解除婚姻关系及财产债务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均要求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互不相让。
开庭前,办案法官了解到,孩子一直与母亲王某生活,父亲权某常年在外地打工,母子俩的生活来源大部分依靠王某打零工维持。因长期聚少离多,原、被告双方缺少必要的沟通,致使矛盾越来越深,原、被告坚决要求离婚,但双方都想抚养孩子,分歧较大。
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果采取以往的调解方式,可能会导致仓促结案,这样不利于矛盾的彻底解决。于是,办案法官采取“背靠背”模式,与原、被告单独进行沟通,让他们互相发泄情绪和不满,告诉他们良好的家庭氛围是保证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和生存背景,并通过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讲述生动的案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尊重孩子的想法,由孩子自己选择跟谁一起生活。
为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办案法官单独与孩子进行了沟通,先从近期的学习、生活以及对未来的理想等方面入手,让孩子多了几分信任,少了几分陌生,最终孩子在认真、放松的状态中,作出了跟其母亲生活的选择。
拿到调解书后,双方满意地说:“在这里不仅快速地解决了我们的问题,还让我们学习了不少法律,真正感受到了法院是为咱老百姓办实事的地方。”
据办案法官介绍,家庭和睦是孩子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条件,一个家庭出了问题,受影响的不仅是夫妻双方,还包括孩子乃至父母亲友,夫妻关系和谐与否决定着孩子的幸福感、获得感,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应该尊重未成年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