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本网记者程健)为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整治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乱象,8月31日,兰州交警公布了“对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行为”和“将配套建设的停车位挪作他用的”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具体如下:
举报范围
(资料图片)
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违规将公共建筑物或居民住宅楼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改建为物流仓库、储物间、超市的。
违规挤占配建的地下停车场(库)空间,将停车场(库)部分区域改建为洗车店、购物商店、快递转运站点等情形。
电话举报
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服务中心:
0931-8720114(工作日上午9—12时,下午14—18时)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号窗口”。
0931-5167097(工作日上午9—12时,下午14-18时)。
网络举报
兰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支队长信箱
微博@兰州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