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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动员大会主会场
中国甘肃网9月15日讯(本网记者张慧雅)15日,甘肃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动员大会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这也标志着两年一评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评奖对2020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社科研究成果,通过初评申报、学科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评选出一等奖4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60项,共300项,予以表彰奖励。
其中,10月8日至10月31日为成果申报、资格审查与初评评审、成果公示和成果传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成果复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复评阶段,2023年1月为终评阶段。
此次评奖,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区好的做法,优化完善了《评奖实施细则》。
《评奖办法》要求,要重视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研究成果。在获奖成果中,45岁以下中青年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原则上不少于获奖成果总数的30%。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省委、省政府为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设立的最高奖项。截止本届评奖,甘肃省已组织开展了16次评奖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立足现实问题研究,为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开放事业建言献策的优秀成果,充分体现了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使命担当和科研水平,也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