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监事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52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什么是公司法监事人数构成
公司法监事人数的构成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一般为五人至十九人;
2.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三人,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