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项目报建的内容有哪些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投资规模;
4.资金来源;
5.当年投资额;
6.工程规模;
7.开工、竣工日期;
8.发包方式;
9.工程筹建情况。
二、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3.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当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三、
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找法网提醒您,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