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维勇)日前,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整治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为企业纾难解困,打造最优发展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及其他问题共3个方面。其中,重点领域包括:行政执法领域,执法检查过多过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以罚代管等;行政审批领域,违规设置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等;涉企司法领域,涉及企业及企业家案件徇私枉法、久拖不决等;政府诚信领域,“新官不理旧账”,诚信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差距等。重点问题包括:乱作为,执法任性随意,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不作为,服务企业意识淡薄,对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慢作为,服务企业能力不足,业务政策不熟练,对企业诉求机械套用政策,不能及时为企业纾难解困;假作为,服务企业作风不实,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其他问题包括:各级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根据《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巩固4个阶段。聚焦整治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途径,鼓励保护群众、企业监督举报,对通过检举控告、日常监督、媒体曝光、暗访检查及问题线索大起底等多渠道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按照整改类和线索类建立“问题台账”。属整改类的,务求整改落实到位;属线索类的,原则上按属地原则交由当地纪委监委处理,对顶风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深挖彻查。扎实做好同级同类案件警示教育,切实发挥专项整治工作的震慑作用,坚持以案为鉴、施教为先,指名道姓公布一批典型案件,运用案件资源,推动同病共治。
《实施方案》提出,充分调动企业、群众、社会各方参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广泛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通过调查问卷、上门走访、组织座谈等方式,深入查找各种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损害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不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