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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武健 通讯员宋红雷、魏宝爱)“我们推行‘开办注销一日办结’业务,注册登记全程网上办理。”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审批科长辛玲说,企业开办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设立登记环节4小时内办结。此外,企业简易注销实行“20+1”方法,普通注销实行“45+1”方法,全部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就可办结。
近日,清河县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聚焦畅通政企沟通、提升服务水平等维度,就企业开办注销、项目建设审批提速、减轻投标企业负担、严格涉企收费监督等重点领域提出具体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旨在打造更有吸引力、更具竞争力的发展环境。
清河县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备案类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的审批用时,在省级要求时限的基础上又分别压减了6.5、6.5、7.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压缩至18个工作日。企业办理质监、安监备案手续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结,联合验收项目压缩至9个工作日办结。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县将实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对符合省、市、县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列举情形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后,适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不予行政处罚。制定住建领域轻微违法包容免罚清单,明确依法符合要求的轻微违法、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优化生态环境执法,要求慎用停产整治措施,不搞“一刀切”关停,按照“轻微违法不处罚”原则,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今年,我们将强化电力供应保障。加快接电时间,实行线上预受理,2个工作时内启动工单流转,营业柜台受理的工单当即流转。”清河县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张俊杰说,需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现场装表送电;涉及配套电网新建或改造的,现场确定供电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具备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推行小微企业“零投资”接电政策,需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表计及以上电力设施全部由供电公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