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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公告提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19 碧地 03”、“20 碧地 03”、“20 碧地 04”将自2023年8月18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并继续停牌。
当前公司债券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约定落实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