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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通知,为进一步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海口市政府调控要求,决定自9月21日起调整海口市购房首付政策。

具体调整为: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海口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同时,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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