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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涉及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和装配式建筑方面的公积金政策。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有三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5万元。

提取方面,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月租房提取额度增加200元,即职工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职工及配偶双方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每季度可提取一次,不往前追溯。

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优惠。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湛江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经市人社局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不受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限制,个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在现行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0%、50%及20%。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装配式建筑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预评价为基本级、A级标准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10%确定;职工购买预评价为AA、AAA级标准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确定。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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