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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陕西日报
李羽佳
山东德州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写下“公务员遴选条件放宽一点,学历设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设置全日制,可以设置学士学位证,让更多的人充分竞争,选拔出品德和能力好的人”的留言。
收到网友留言后,德州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调查核实,回复称,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要求,德州市将在2022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中,明确报名资格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遴选机关不再对学历性质限制“全日制”。
公务员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是公务员转任的方式之一。
在公务员遴选对象的学历要求中加上定语“全日制”,明显与《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规定的“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符。
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山东德州并非孤例。有媒体梳理发现,一些地方的相关公告中,不乏对学历的限制。
国家政策的落地,卡在了某地或某单位制定的“土政策”上。这样的政策时有耳闻:限制女性生育或缩短产假、哺乳假,更有怀孕即解聘的极端情况;公开招聘时设户籍限制,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一些携带不具传染性病毒的求职者,想走上普通岗位也可能遭到招工单位的“白眼”……
评判政策好坏的标准应该是公平合理、人岗适配,有助于工作的推动和社会的发展。从源头而言,要破除“唯学历论”“唯资历论”“唯名校论”等狭隘观念,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都经过了国家统一考试,理应享有统一待遇,不能不分岗位性质而简单地“一刀切”。在执行层面,追求更科学的选拔方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设门槛是为了选人,而非“卡人”。要树立全局观念,减少“政策变形”,防止“土政策”添堵添乱。提升人才选拔的质量,要以合理合情的方式,化“土政策”为科学合理的“真规矩”,让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