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法治大别山
3.15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部署和要求,3月11到3月14日,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该县卫健局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何劲松、梅爱霞参加。
通过实地走访、查验、现场监督等方式,该院针对县内各个医疗机构、药房、母婴用品专卖店等出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机构,对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中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禁用物质,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问题进行检查。
活动中联合检查队重点对消字号产品的经营销售情况、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外观宣传等进行查看,是否存在高检院下发的两批不合格“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否存在“消”字号产品当药品销售的情形。
每到一处检察官还联合卫健局执法人员核实生产经营者落实《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规定情况,同时向相关人员宣传药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以及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
该院检察官在活动中发现,部分药店的药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该县卫健局在收到该院的口头建议后,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将“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纳入2022年工作重点,进行日常检查和跟踪检查。
截至目前,该院已走访排查县内的药店26家、母婴用品店5家、医疗机构4家,共计查看产品700余件。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添加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问题产品的销售情况,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的原则,统筹考虑采取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