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赣县区财政局主动作为,不断健全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赣县区根据上级要求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要求项目单位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以审核结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提条件,强化以绩效目标为核心的预算绩效管理,用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领航。
二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赣县区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建立乡村振兴项目绩效跟踪机制,要求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乡村振兴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区财政局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在实施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前提下,区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如农业保险、耕地地力补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从行业、区域、时间等多维度对乡村振兴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解决重申请轻管理、重投放轻绩效等问题,切实保障乡村振兴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库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带动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推动乡村振兴项目持续健康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