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原网
山东省教育厅6月6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了网民关于“教育局(厅)规定宿舍楼3层以上改造问题”的一则留言:
网民5月29日在人民网留言:最近几日,济南市某高校(省部共建)进行宿舍楼窗户改造,改造后的窗户只能打开很小的角度,大概只有15°左右,非常不利于室内通风。改造当天就已经有很多同学在相关楼的物业管理群反映此问题,得到的答复是“教育局规定对3层楼以上的宿舍窗户进行改造”。当然,我们并不知道教育局(厅)有没有相关的通知或者文件,因为没有任何人或者政府部门将这条通知进行信息公开到我们眼前。所以,若是教育局(厅)有相关决定,我想问一问各位决策者们有没有进行过相关的调查和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宿舍窗户只能开得很小,不利于通风散味,如何保证学生健康?再者,若是学校做的决策且甩锅于教育局(厅),还望调查清楚。目前我们学生们在思想上想不通为什么将窗户限制成这样,也没有任何人向我们做过有关的思想工作并解释这一决议,请问是谁工作没有做到位?最后,希望能让我们的风吹进这个被限制到快打不开的窗户。
山东留言办理6月6日回复:对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山东省教育厅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包括驻地高校)因地因校制宜,认真排查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等三层(含三层)以上楼宇,通过加装限位器等方式提升校园安全防护条件。
对于办理单中提出的窗户打开角度、限位器安装方式未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学校自身条件、因地因校制宜,做好学生解释工作,正面引导,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提升校园安全防护条件。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