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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经济日报德阳讯 (记者 闫新宇 实习记者 陈康)9月22日,记者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本次试点工作集中管辖法院为什邡市人民法院,将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

据悉,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实施前,已立案的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并负责执行。集中管辖法院管辖内容包括一审普通行政诉讼案件,但行政非诉执行、立案审查仍由非集中管辖法院受理。

集中管辖法院管辖范围包括罗江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辖区一审行政案件,旌阳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其管辖行政案件。非集中管辖法院保留原行政审判庭机构、职数及人员,非诉执行审查仍由原管辖法院继续审查处理,立案审查仍在原管辖法院。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剑表示,市中院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行政案件的受理、审理、非诉执行审查、执行及协助办案等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立案、异地立案、电子送达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采取发布公告、诉讼引导等多种方式,加强试点工作宣传,切实推动集中管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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