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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池市出台《清廉河池建设重点任务清单》《清廉河池建设制度清单》《清廉河池建设问题清单》《清廉河池建设责任清单》等“四项清单”,明确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分别牵头实施,60多家责任部门同步开展,共同推动清廉河池向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目标迈进。
据介绍,四项清单在《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河池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实现清廉河池建设责任具体化。
“这四项清单就像一本清廉河池建设的工作手册,哪个单位要‘干什么’‘怎么干’,清单里一目了然。”清廉河池建设工作专班有关负责人表示,“四项清单”明确了78项清廉河池建设具体任务、13项制度清单、22项问题清单及9项责任清单,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要求各牵头单位要严格对照四项清单中的目标任务,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的细案,实行台账管理。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加强协调,密切与责任单位工作联系,抓好统筹推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做好任务落实,共同推动清廉河池建设任务落细落实。目前,各有关单位正着手制定《责任清单》落实的具体举措,根据各自领域特点,分类推进清廉单元建设。
任务已经确定,关键在于落实。为确保“四项清单”执行“刚性化”该市纪委监委把监督推动清廉河池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统筹各派驻(派出)机构、市管企业、医院、学校纪委等监督力量,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四项清单”具体责任、具体工作、具体举措、具体成效,及时发现并纠正各地区各部门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以及服务保障不积极、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构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推动清廉河池建设取得实效,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张敬 陈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