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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秀云 余昌旭)10月1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召开的贵州省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8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45.04亿元,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有力为各类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为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积极支持。
据悉,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贵州税务根据不同行业、地域、企业类型、人员身份等,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识别、匹配和推送相应的政策内容,在申报期前、中、后全周期对纳税人精准推送政策内容、操作指引、申报提醒等内容,切实做到“政策找准人”“政策送上门”,尽可能帮助每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同时,贵州税务持续落实五批次113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税费优惠办理方式,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通过创新服务、完善制度、数据赋能、智慧审核,贵州税务已破解影响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问题,实现出口退税自申报到办理的全程加速。
9月中旬,省税务局与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还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两份文件,从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两个方面进一步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还获悉,近年来,我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2022年我省享受优惠户数及加计扣除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支持我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还有更多利好——
扩围优惠的主体。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进一步扩大优惠主体,及时稳定政策预期。
新增优惠享受时点。在以前政策规定的年度汇算清缴和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申报)的两个申报时点的基础上,新增一个享受时点:2023年起,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允许其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自主选择享受。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简化办理方式。2023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仍然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企业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将大大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税务系统将继续全力以赴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更好发挥和拓展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实实在在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