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1年以来,宿迁市泗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部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改革创新,通过争取事业编制充实监管力量、成立消防救援保障中心,依托消防救援保障中心及各政府专职队成立镇级消防工作指导中心,委托乡镇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等举措,全力打造“一纵两横”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切实将消防工作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加强消防管理组织建设,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督促乡镇成立由乡镇长牵头负总责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一名乡镇副职领导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消防救援大队派驻的事业编人员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做好辖区消防工作。依托辖区内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成立消防工作指导中心,明确消防监督管理的职权和范围,接受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开展执法工作,同时承担县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分别与新袁镇、王集镇政府签订《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通过赋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消防行政处罚权,加强分管领域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加强基层火灾隐患排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明确公安派出所、网格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消防救援服务中心事业编人员、乡镇消防队队员、消防文员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与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违法行为线索移交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火灾隐患监督管理工作模式,坚决消除基层消防监管盲区。在县级消防救援服务中心整体框架下,将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划定执法片区,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农村燃气检查、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集中清查等多项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以及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单位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加强消防宣传科普教育,提高综合消防素质。要求各村村委会建立起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一系列适合农村实际的消防宣传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借助各乡镇村委会、文化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橱窗、消防宣传栏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把消防安全融入当地文化建设中。动员消防志愿者、村屯治安员,走村头、进田地,通过播放火灾警示案例片、发放消防知识彩页、讲解用火用电知识、设立安全警示标语、播放防火提示等,进一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等知识,努力营造消防宣传教育氛围,真正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新农村每个角落。(陈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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