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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挂网行为,严防改头换面涨价,我区将开展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要求相关医药生产企业于3月31日前主动完成相关产品价格调整。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以来,2379家药品企业成功挂网药品2.6万个,2332家医用耗材企业成功挂网产品210万个,较好满足了医药机构多元化采购需求。
为了做好新版目录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的挂网工作,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要求,我区对医药生产企业挂网产品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对价格异常上涨、价格总体偏高或明显高于挂网价的情形,开展函询约谈提醒,纠治不当价格行为。
“目前,我们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进行核查,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存在未及时更新调整已挂网产品价格等情形,综合考虑此前有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现在设立窗口期,专项开展全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药品生产企业须及时完成挂网价格更新降价工作。”该负责人说。
目前为相关企业挂网价格自查调整阶段。针对部分价格存疑药品,相关生产企业要开展自查,如情况属实,要求于3月24日前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入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模块完成挂网价格下调。针对其他挂网药品,生产企业针对本企业所有挂网品种开展自查自纠,再次核实药品挂网价格,如存在新的挂网价,于3月31日前主动完成相关产品价格调整。窗口期内完成价格动态调整的药品生产企业,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6月起,自治区医保局将严格落实挂网政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价格监测,定期比对全国价格信息,严防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包装等改头换面涨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