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定区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部分费用的通告

为强化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保障各集中隔离点正常运转,进一步贯彻落实“非必要不返乡”的防疫要求,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4次工作例会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对新增所有来(返)永定区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简称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一部分。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各隔离酒店统一住宿费标准120元/人/天,最低伙食费标准58元/人/天(含早中晚餐)由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核酸检测费和其他费用由区财政统一负担。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伙食费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所在隔离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

三、收费对象

2022年4月1日零时起所有从境外和国内涉疫重点管控地区来(返)定人员和其他需要集中隔离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各集中隔离场所要切实提升隔离点管控水平,优化服务保障,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人性化服务。

(二)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大对集中隔离自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请集中隔离人员顾全大局、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凡集中隔离人员拒不支付相关费用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张家界市永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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